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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新书院“青春之歌”讲堂邀请马克思主义学院王淑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讲座

阅读次数:  次 日期:2026-11-05

11月4日晚,鼎新书院“青春之歌”讲堂邀请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王淑兰教授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讲座,书院第八期分党校培训班学员以及2026级各班新生班委代表到场参加。

王淑兰老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她指出,制定和施行这部法律,是以法治方式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她结合宁夏民族工作实际和鲜活案例,对法律中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等重点条款逐一解读,帮助同学们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整场讲座条理清晰、案例生动,现场气氛热烈。同学们表示,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意识和民族团结观念,今后将自觉做这部法律的学习者、宣传者和践行者,以实际行动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