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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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阅读次数:  次 日期:2023-08-28

各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会议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主题教育开展情况。

二、客观公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委员会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照“优秀”“合格” “基本合格”“不合格”评定等次,其中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不含预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及时召开会议并上报材料。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要在8月31日完成,总结报告和民主评议统计表纸质版需经党支部书记签字后于9月1日前报书院党建思政中心柳燕妮老师处。

中共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委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