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研究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精神,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批准,书院拟面向全校研究生招聘兼职辅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面向全校 自愿申请 公开竞聘 择优录用
二、选聘组织及安排
成立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
(一)报名时间:9月15日--9月20日22:00
(二)面试时间:暂定于9月22日
三、选聘名额
共13名,专业不限。
四、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善于解决实际问题;
(四)宁夏大学在读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有从事学生工作、党团工作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五)能够胜任兼职辅导员岗位职责,有较为充裕的履职时间,原则上聘期为1年;
(六)申请兼职辅导员,需经本人研究生导师同意;
(七)有考试不及格或违纪行为者原则上不能申请。
五、岗位职责
协助专职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安全教育与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工作,完成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报名与考核
(一)凡有意向者,请于9月20日22:00前填写《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及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313273609@QQ.com(邮件以“兼职辅导员+所在学院+姓名”命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人员加入QQ群:781569087,后期面试通知会在群里发布。
(三)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选聘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考核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态度等。
(五)面试通过人员在书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七、兼职辅导员相关待遇
(一)按月发放绩效酬金,800元/月,共12个月;
(二)担任兼职辅导员期满,且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离岗时书院出具担任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并积极推荐其升学就业。
八、其他事宜
对不能有效履职、学生反映强烈的兼职辅导员,经书院党委研究,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同意后予以解聘。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18195127088,联系人:张老师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