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23〕94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依据《宁夏大学鼎新书院本科生奖学金量化评分细则》评选,决定推荐胡同辉等6名本科学生为“2023年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建议获奖学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书院负责教师。
联系人及电话:
书院副院长 陶佳玲 13519299708
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张 凯 18195127088
附件: 鼎新书院2023年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