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宁夏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切实增强校企双方优势互补,师资队伍实现共建共享,增进校企资源融合,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设立“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为认真做好“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化工定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组长:张鹏飞 程胜利
副组长:林永胜 陶佳玲 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代表
成员:马丽蓉 黄旭兴 何 佳 刘雪冰 马清祥 晋晓勇 白永辉 张 凯 李 斌 王凤霞 王 彬 柳燕妮
二、评选对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名额
1.定向就业奖学金:品学兼优,有志于毕业后加入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鑫和公司)工作的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在读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学生与华远鑫和公司签订预就业协议,华远鑫和公司以奖学金形式补贴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奖学金数额拟定为10万元;奖励人数根据签订预就业协议人数确定;奖励金额为每人1万元/年。
2.优秀学生奖学金:面向华远鑫和公司亟需的专业人才,为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成绩优异的学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提供奖学金,鼓励其扎实学习化学化工知识,有志于为化工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奖学金数额拟定为5万元;每年奖励10人,每人5000元。其中本科生7人,研究生3人。
四、评选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定向)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进行评选推荐。
五、评选要求
(一)申请阶段
凡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于11月17日前将《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申请表(定向)》(见附件2,一式两份)、专业成绩排名表、成绩单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送至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23室),同时提供《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化工定向)汇总表》电子版。
备注:思想表现综合评定得分由班委、辅导员在申请表赋分并签名。
(二)初审阶段
书院事务中心依据评定实施细则于11月19进行初步筛选,提出建议名单,上报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三)复审阶段
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进行复审,确定获得奖学金名单,评审结果公示(书院网站)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
1.《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化工定向)实施细则(试行)》
2.《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定向)》
3.《宁夏华远鑫和化工科技奖学金(化工定向)汇总表》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