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手续办理流程
一、学生填写《宁夏大学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到所在书院审批。一份学生自己留存,一份书院留档,一份上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605室)。
二、学生凭书院审批通过的《宁夏大学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到所住学生公寓门房办理退宿手续并领取住宿卡。公寓管理人员查验宿舍内公共财产、核实住宿费缴费情况,在住宿卡上填写相应信息后将住宿卡交与学生。
三、学生凭书院审批通过的《宁夏大学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和住宿卡,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605室)登记备案。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对走读学生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上报学校计财处停缴住宿费。
五、已缴纳需要退住宿费的学生,凭缴费发票和本人银行卡信息,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605室)登记办理退费。
注:
1.各书院务必督促学生在走读手续审批通过后,及时办理退宿。
2.未办理住宿的学生按上述流程执行,但无需办理退宿手续(含住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