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5〕31 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书院资格初审,本科生院资格复审,机械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依据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遴选确定,现将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6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鼎新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陶佳玲 13519299708
张 凯 18195127088
附件:鼎新书院2025年申请转专业本科生拟接收汇总表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