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应善良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生处〔2025〕62号)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定小组推荐,年级辅导员初审,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决定推荐汤志昊等5名学生为2025级“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现予以公示。
汤志昊 2025级机械工程专业
刘梦池 2025级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
兰舒鑫 2025级化学专业
张韩悦 2025级化学专业
陈泽来 2025级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8日-10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书院负责教师。
联系人及电话:
书院副院长 陶佳玲 13519299708
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张 凯 18195127088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
202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