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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鼎新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阅读次数:  次 日期:2025-11-20

 (2025年11月20日鼎新书院2025年第19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价标准的科学化、规范化,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宁夏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宁大校发〔2025〕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素质测评构成

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85%,课外素质成绩占15%。

(一)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课程平均成绩×85%

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应修课程学分(注:通识教育选修课、辅修专业课、微专业课除外)

(二)课外素质成绩

课外素质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50分

课外素质成绩=(基础分+加减分)×15%

二、综合素质测评评定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由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副院长任副组长,书院其他人员和学生代表为组员,领导以辅导员为组长的综合测评小组开展工作。最终分数核算、核实及解释事宜由辅导员所属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综合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和学生代表组成。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过程及结果公示,由辅导员和班主任共同负责。

三、课外素质测评细则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基础分:50

在校本科生应努力践行以下基本要求,课外素质测评时,赋予50分基础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加强政治修养,主动向党团组织靠拢;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政治上争取进步,有明确的是非观念,做事公正,为人正派。

2.爱国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维护教学秩序,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赌博,运用法规和校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3.具有正确劳动观,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具备劳动素养,掌握劳动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保持身心健康。

4.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培养审美情趣,具备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踊跃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不从事、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5.严格遵守住宿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宿舍楼内正常秩序,按时归宿,遵守网络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留宿他人,不藏匿各种管制刀具和凶器,不赌博等。

(二)加减分:50

立足机械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学科特点与人才培养目标,以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引,系统剖析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逻辑,针对“双一流”建设和本科人才培养关键指标(升学率、英语等级考试通过率和学科竞赛成绩等),基于OBE理念(以学生成果、能力、需求导向),从理想信念、品德修养、创先争优、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职业规划、体测达标、运动爱好、体育竞技、校园文化、阅读经典、审美实践、社会实践、自我管理、公共服务等“德智体美劳”五育素质模块进行量化评价,践行“尚德、勤学、求是、创新”的宁大校训,推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在育人目标、内容、评价上的深度融合,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具有扎实专业基础与全面综合素养的高素质人才。

1.德育素质分

1在理想信念方面:鼓励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听党话、跟党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爱国意识、爱国情感、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不在校内组织、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学生签署《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学生民族团结承诺书》,违反承诺,受到纪律处分一次减10分、15分、20分和40分,责令检查并进行批评教育者,一次减10分。参加主题班(团)会、年级大会、“青春之歌”大讲堂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每次加1分,迟到、早退每次减2分,确有特殊情况提前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不加减分,无故缺勤每次减5分。鼓励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参加学校、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分团校)、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分党校)培训,依据结业证书加2分;在分团校、分党校培训中荣获“优秀学员”再加2分。从2025级学生开始,递交入团申请书、通过团支部审核加2分,递交入党申请书、通过党支部审核加2分,发展为团员再加4分,发展为预备党员再加4分,转正为正式党员再加2分。学生党员在思想引领、服务同学、示范带头、纪律坚守等方面认真履行“党员先锋岗”职责,经考核,加0-5分。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学生党员积极加入书院“青春之歌”宣讲团,担任学业朋辈导师。学业朋辈导师以“朋辈互助”为核心,面向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思想政治引领、学业指导、经验分享、资源对接等,经考核,加0-5分。

责任部门:书院党建思政中心,团委组织部、学风与就业服务部

2在品德修养方面:鼓励遵纪守法、拾金不昧、弘扬正气,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拾到财物主动上交或归还失主,受到学校、书院公开表扬的,加5分;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到学校、书院公开表扬的,加5分。鼓励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课前主动预习,上课时携带教材等提前到课(不穿拖鞋、背心),主动前排(或按任课教师要求)就坐,专心上课(认真记笔记、未经允许不使用手机、不在课堂上吃东西),主动配合任课教师积极参与互动教学,课后认真完成作业(无抄袭)。上课迟到、早退每次减2分,确因特殊情况提前向辅导员和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不减分,无故缺勤每次减5分;上课玩手机、打游戏、看视频等,任课教师反馈于辅导员或班主任者,每次减5分;上课不携带教材、笔记本等必要学习资料,经任课教师或学习委员提醒不改正,每次减5分。鼓励积极参加“鼎新早早鸟”计划。早操和晚自习迟到、早退每次减2分,确因特殊情况提前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不减分,超过特权规定次数且未向辅导员履行请假手续按缺勤处理,早操、晚自习无故缺勤每次减5分。评为周“优秀”早操和晚自习班级,班级成员每人每次加0.5分,具体负责班干部每次再加0.5分。鼓励创建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讲普通话,使用“谢谢”“请”等礼貌用语,不讲粗话、脏话;礼貌待人、主动问候、互帮互助,尊重他人隐私与劳动成果;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大声喧哗、不随意占座,践行“静音文化”;爱护公共设施,不涂刻破坏、不私占挪用,勤整理宿舍内务和清洗衣物,定期通风消毒,做到垃圾分类和垃圾不落地;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不使用违规电器、不私拉电线;学习消防、急救等知识,掌握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技能,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文明上网,警惕电信诈骗,不信谣不传谣,向沉迷网络游戏者说不,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配合学生公寓“青春之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做好每日巡查纠察,通过“鼎新树洞”主动向不文明现象点名说不。向所属辅导员及时反馈学生公寓(宿舍)、实验室等区域安全隐患,经核查属实,给反馈者每次加2分;在公共空间因自身行为(如宿舍打游戏、宿舍楼道大声喧哗、食堂插队、图书馆占座等)被投诉,经核查属实,每次减5分;在网络上发布不当或不文明言论,经核查属实,每次减5分。

责任部门: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团委纪检部、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3在创先争优方面:鼓励创建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学霸宿舍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集体等集体荣誉。荣获书院、学校、自治区、国家级文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和学霸宿舍,给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2分、3分和5分,宿舍长每次再加0.5分、1分、2分和3.5分;荣获书院、学校、自治区、国家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班集体和优良学风班集体,给班级学生每人每次加2分、4分、6分和10分,给团支部书记、班长和相关班团干部合计再加2分、4分、6分和10分。集体荣誉在获得学期(学年)未加分的,在下一学期综合测评时予以加分。鼓励积极申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年度榜样人物等个人荣誉。荣获书院、学校、自治区、国家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人每次加3分、5分、10分和15分;荣获书院党建工作、宣传工作、民族团结、学生工作、博学多才、科技竞赛、公益服务、体育工作、文艺工作、社会实践等年度榜样人物荣誉称号,每人每次加5分;荣获书院优秀学生骨干、优秀宣传骨干、优秀体育运动员、优秀文艺骨干、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每人每次加3分。个人荣誉在获得学期(学年)未加分的,在下一学期综合测评时予以加分。

责任部门: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团委组织部,学生会生活权益部、学风与就业服务部

2.智育素质分

1在学业成绩方面鼓励刻苦学习争创更高学分绩点。精读宁夏大学相关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2版、2024版),基于OBE理念(以学生成果、能力、需求导向),围绕所学专业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学期应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辅修专业课、微专业课除外)学分绩点≥3.0,每人加5分。鼓励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者,按照校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分别加3分、4分和5分。从新一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之日起,实行累计加分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团队成员每人加2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分;获批校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成员每人分别加2分、3分和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5分、1分和1.5分;结题者,团队成员每人再加2分、3分和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5分、1分和1.5分。鼓励产出学术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等成果,积极参加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学生为独作或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一级(含)以上刊物(宁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经认定加3-10分;学生以宁夏大学为第一授权人,申请或获得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按照排序和贡献认定,加3-10分;学生以宁夏大学为第一著作权人申请或获批软件著作权,按照排序和贡献认定,加3-10分。参加机械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实施的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SRTP),每人加5分。

责任部门: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团委科技实践部

2在学科竞赛方面鼓励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以学校发布的最新学科竞赛目录为准,获奖名称不一致、竞赛级别不确定时由书院团委负责认定,网络证书不加分。实行累计加分制。有效报名参加学科竞赛活动,个人参赛加3分,团队参赛成员每人加2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分;在学院书院、学校、自治区和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中荣获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优秀奖,个人参赛学院书院级分别加5分、4.5分、4分和3.5分,校级分别加7.5分、6.75分、6分和5.25分,自治区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和7分,国家级分别加15分、13.5分、12分和10.5分;团队参赛成员学院书院级分别加5分、4.5分、4分和3.5分,校级分别加7.5分、6.75分、6分和5.25分,自治区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和7分,国家级分别加15分、13.5分、12分和10.5分,团队负责人在学院书院、学校、自治区和国家级获奖上,分别再加2分、3分、4.5分和6.75分。

责任部门: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团委科技实践部

3在职业规划方面:鼓励取得语言、计算机、教育等考试证书。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加3分,通过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加5分;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加2分、4分和6分;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者加2分,二级乙等加1分;取得教师资格证加5分,取得其他证书(网络证书不加分)根据情况加0-3分。2025级学生开始,大一第一学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加8分,第二学期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加10分,其他学期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加6分和8分;通过雅思考试(成绩≥6.5分)或托福考试(成绩≥80分)加8分;通过第二外语证书(如日语、法语等),初级加6分、中级加8分,高级加10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加4分、三级加6分、四级加8分;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二级乙等加2分、二级甲等及以上加4分;通过教师资格证书加8分。以上证书需在参评学期内取得或在有效期内,不包括网络证书,同类证书按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计分。鼓励取得和学科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取得机械工程制图职业技能、全国CAD技能等级、车工、铣工、钳工、电工、汽车修理工和数控操作工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机械工程(中级/高级)、机械设计(中级/高级)、机电一体化、自动化与控制、智能制造系统、电气等工程师证书,机械产品三维模型设计、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工业机械人操作与编程等机械工程领域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每项加5分;取得化学检验员、化工总控工、煤制油生产工、有机合成工、工业废水处理工、水生产处理工、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合成氨生产工、硫酸生产工、工业废气治理工、煤制烯烃生产工、煤制气工、水煤浆制备工、煤制油生产工、化学合成制药工、原油蒸馏工、催化剂生产工,安全员以及化学分析工程师、化妆品配方师等化学化工领域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每项加5分;取得风电运维、光伏运维、光伏发电、储能运维、储能系统、新材料检测、新材料技术与应用、材料热处理等工程师,以及能源、碳排放等管理师,材料力学性能、金相检验员等材料科学与能源领域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每项加5分;在新兴技术如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机器人等领域,在绿色化工、超导材料等交叉领域,取得相关证书(不包括网络证书),经认定,每项加5分。在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之前取得的各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者,已加分的不再调整;未加分的,可申请在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综合测评时予以加分。鼓励尽早规划考研升学、持续保持升学动力。尽早开启考研升学规划,结合专业认知与院校调研,不断调整和明确目标方向,将考研升学目标贯穿在大学每学期的具体行动中,持续深耕、厚积薄发。大三第二学期向班主任、辅导员提交《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学生考研升学承诺书》,加8分;大四第一学期全程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加10分;大四第二学期对保研、考研或出国留学录取者由学院书院予以单列表彰奖励;对提交承诺但未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未取得保研或出国留学资格者,除特殊情况,在大四第二学期一次性减25分。鼓励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实行累计加分制。有效报名参加比赛,每人加2分;在班级比赛中荣获金、银、铜和优秀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和1.5分,给具体负责的团(班)委干部每人加2分;在书院级比赛中荣获金、银、铜和优秀奖,分别加5分、4.5分、4分和3.5分;在校级比赛中荣获金、银、铜和优秀奖,分别加7.5分、6.75分、6分和5.25分;自治区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和7分,国家级分别加15分、13.5分、12分和10.5分。

责任部门:书院团委、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会学风与就业服务部

3.体育素质分。

1)在体测达标方面:鼓励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校要求,积极参加体质健康测试。体测成绩及格、良好、优秀(60-79分为及格,80-89分为良好,≥90分为优秀),分别加3分、4分和5分;连续两次体测成绩提升幅度较大(从不及格升至良好,从及格升至优秀),再加2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测获批者加2分,免测者在身体许可范围内,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经认定,可再加1分。班级学生整体体测达标率为100%,给班级学生每人加4分,相关负责团(班)委干部每人再加2分。

责任部门: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学生会体育部

2)在运动爱好方面:鼓励诚信参加“阳光长跑”,积极参加体育运动队(俱乐部)。在“阳光长跑”中出现不诚信行为,被纠查核实,每次减20分;鼓励按照个人兴趣自愿加入学校、书院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网球、毽球、武术、轮滑、飞盘、电子竞技等体育运动队或俱乐部。参加学院、书院体育运动队(俱乐部),实行累计加分制。书院各队(俱乐部)章程和活动计划由学生会体育部审定,经各队(俱乐部)负责人考核,给成员加1-5分;参加学校体育运动队或俱乐部者,由书院学生会体育部加1-5分;各队(俱乐部)负责人经书院体育部考核,加3-6分。书院已有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网球等运动队,给牵头成立其他运动队的学生,加1-5分。

责任部门:书院团委、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学生会体育部

3)在体育竞技方面:鼓励在体育竞技比赛中争创佳绩。以班级为单位,在书院趣味和竞技运动会中,荣获团体总分前20名的班级,给班级参赛学生每人依据名次以0.25分为阶梯,加0.25-5分,给参加具体项目的运动员,根据比赛成绩以0.5分为阶梯,再加0.5-5分;对参加学校田径体育运动会的预备运动员,根据训练情况出具证明加0-6分;参加一项比赛(包括团体项目)每人加2分,荣获名次,每进一位次再加2分;对参加书院素质与能力拓展节、学校全民健身体育文化节的运动员,根据比赛成绩,加0.5-10分,在校级篮球、足球、排球等集体项目比赛中取得成绩,给参赛队队长再加1-5分;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级比赛的运动员,按学校奖励办法执行,没有奖励课外教育分者,由书院体育部根据情况出具加分证明。

责任部门: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

4.美育素质分

1)在校园文化方面:鼓励参加校园文化活动。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为牵引,使用倒推法对校园文化活动数量和类型进行调控,鼓励组织与学科专业相关、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优先组织机械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与新能源学院推荐开展的比赛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主要涉及机械创新设计、智能小车竞速、机械制图技能、单片机创意设计、工程字书写、智能机器人编程与应用、无人机创新应用等机械/工程类比赛;化学实验技能、实验室安全、材料创新应用设计、材料性能测试与分析、绿色化学工艺创新、纳米材料创新设计等化学/材料类比赛;新能源创意方案设计、化工原理、工业设计美学、新能源储能技术创新、化工过程数字化模拟等新能源/化工类比赛;软件编程创新、人工智能算法优化等学科交叉相关比赛;知识、朗诵、演讲、歌唱(合唱)、诗词创作、曲艺、配音、戏剧、礼仪风采、模特、舞蹈、主持、话剧、脱口秀等语言与文艺类比赛;能量盲盒、拼图艺术、情绪四季箱、蒙眼协作、善意循环、碎片收集、匿名涂鸦、穿越迷雾、情绪释放、聆听时光、心灵诗歌等心理与生命教育类比赛活动;创意设计、书画作品、摄影、短视频、阅读分享、动漫设计、师范生教学技能、手工制作、最美笔记、写作、最美家书、宿舍文化创意、情景剧、防震减灾科普、廉洁文化、3D建模、健身操编排与展示、校园剧本杀创作与演绎等创意与实践类比赛活动。具体活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加分,由书院团委审定。因临时性招募人员参加学校及以上校园文化活动,未能及时申请“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由书院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名单予以加分。校园文化活动课外素质成绩加分,不包括学校发布的学科竞赛活动,实行累计加分制。对组织校园文化活动的学生骨干,根据比赛成绩和活动效果,可申请奖励加1-6分,由书院团委认定。在学院书院年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0.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25分;在书院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和1.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5分;在校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5分、4.5分、4分和3.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分;在自治区级及以上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7分、6分、5分和4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5分。鼓励参加校园文化展演活动。展演活动主要包括在迎新生、学风建设表彰、欢送毕业生、体育运动会等品牌活动以及五四青年节等重要节日中的节目展示。对组织校园文化展演活动的学生骨干,根据比赛成绩和活动效果,可申请奖励加1-8分,由书院团委认定。参加班级展演活动,个人或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1-2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25-0.5分;参加学院书院年级展演活动,个人或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2-4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5-1分;参加书院级展演活动,个人或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4-6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2分;参加校级及以上展演活动,个人或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6-8分,团队负责人再加2-4分。

责任部门:书院党建思政中心,团委科技实践部、二课管理服务部,学生会文艺部、生活权益部

2)在阅读经典方面:鼓励学生阅读中外经典名著、红色和人文社科经典等。响应全民阅读、读书节和大学生必读书目等号召,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校园风尚。以学期为单位,依据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册数,将位列前100名学生评为“图书借阅之星”,每人加0.5-5分;依据利用学校图书馆时长和次数,将位列前100名学生评为“走进图书馆之星”,每人加0.5-5分;在主题班(团)会上,分享读后感或读书心得,每人每次加1分;在学院书院年级读书分享会上,分享读后感或读书心得,每次加2分;参加书院“红豆诗社”读书分享活动,分享读后感或读书心得,每次加2分;在书院微信公众平台“鼎新之声”上发布读后感或读书心得,每次加5分。

责任部门:书院党建思政中心、融媒体中心,团委组织部、二课管理服务部,学生会学风与就业服务部

3)在审美实践方面:鼓励学生参与审美体验与艺术实践。完成审美类绘画、书法、手工艺、短视频、摄影等原创作品,并在书院微信公众平台上予以投稿展示,每件加2分;参加校园文创、主题海报、短视频创作等审美实践类竞赛,在学院书院年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和0.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25分;在书院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3分、2.5分、2分和1.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0.5分;在学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5分、4.5分、4分和3.5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分;在自治区及以上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7分、6分、5分和4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5分。

责任部门:书院融媒体中心,学生会宣传与对外联络部

5.劳育素质分

1)在社会实践方面:鼓励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志愿者招募由书院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志愿服务每人每学期累计最高加10分。在志愿服务活动获得县、市、自治区、国家级证书,分别加1分、3分、5分和10分。社会实践活动实行累计加分制。参加书院级“三下乡”集中社会实践,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负责人再加1分;参加校级“三下乡”集中社会实践,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4分,负责人再加2分;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三下乡”集中社会实践,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6分,负责人再加3分;参加书院级“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每次加2.5分;参加校级“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每次加5分;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每次加8分。荣获“三下乡”优秀社会实践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书院级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3分、2分和1分,团队负责人再加1分;校级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6分、5分和4分,团队负责人再加2分;自治区级及以上团队成员每人每次加9分、8分和6分,团队负责人再加3分。荣获“三下乡”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书院级加3分,校级加5分,自治区级及以上加8分。在所属辅导员处备案,个人自主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践,提交实习证明,根据实习时长与质量认定,3天以内加0-1分,3-7天加0-2分,7-14天加0-4分,14-30天加0-6分,30天以上加0-8分。

责任部门:书院团委科技实践部、志愿者工作部,学生会宣传与对外联络部

2)在自我管理方面。鼓励学生养成讲卫生、爱劳动的好习惯。根据学期宿舍检查情况,评定优秀宿舍和较差宿舍。宿舍长基础分加3分,参加宿舍卫生在线周评比,获评“优秀”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宿舍长再加0.5分;不按规定上传宿舍相片或被评为“较差”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减1分,宿舍长再减1分;按要求做好晚自习教室卫生清扫和维护工作,被评为“优秀”教室,班级成员每人每次加1分,负责团(班)委干部再加0.5分;被评为“较差”教室,班级成员每人每次减1分,负责团(班)委干部再减1分。严肃纪律,强化自我管理,避免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参评学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减40分,受到记过处分减20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减15分,受到警告处分减10分;受到学校、学院书院、班级会议点名批评者,每次分别减5分、3分、2分和1分。学生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禁物品等,一次减10分;宿舍成员知情不劝阻、不报告,减5分;宿舍长不提醒、不劝阻,减8分。在宿舍安全等检查时,发现在宿舍吸烟或有烟头,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减3分,吸烟者每次再减7分,宿舍长每次再减3分。

责任部门: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团委纪检部,学生会生活权益部

3)在公共服务方面:鼓励学生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生干部任职加分,采用“基础分+绩效分”评价模式。任职加分第一职务按100%加分,除担任班主任助理、在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青春之歌”公寓功能党小组中履行第二职务的学生骨干按100%加分外,其他第二职务按20%加分,第三及更多任职不加分。根据“组织活动次数”“服务时长”“工作主动性”、“服务态度”和“学业成绩”等指标评定为“不合格”,减去相应职务最高分,并按规定程序予以辞退。书院团委、学生会、融媒体中心等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由书院负责教师组织考核。其他学生干部以团委、学生会、融媒体中心、团(班)委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规定为,“优秀”占所属学生干部比例的30%加任职区间“100%基础分+100%绩效最高分”,“良好”占所属学生干部比例的30%加任职区间“100%基础分+80%绩效最高分”,“中等”占所属学生干部比例的20%加任职区间“100%基础分+70%绩效最高分”,“合格”占所属学生干部比例的20%加任职区间“100%基础分+60%绩效最高分”。校团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学生干部,学生组织负责人加12-24分,部门负责人加10-20分,工作人员加8-16分,按照相关证明直接加分。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加8-16分,其他支委加6-12分,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考核。书院团委、学生会和融媒体中心学生干部,学生组织负责人加10-20分,部门负责人加8-16分,工作人员加6-12分。学生班主任助理第一学期加8-16分,第二学期加6-12分,第三学期起根据履职情况加0-8分。创新创业教育分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青春之歌”公寓功能党小组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加8-16分,部门负责人加6-12分,工作人员加4-8分。鼎新之声、红豆诗社、“青春之歌”宣讲团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加6-12分,部门负责人加4-8分,工作人员(成员)加2-4分。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加8-16分,学习委员加8-14分,其他支委、班委加6-12分,纪律委员兼任学习委员按学习委员加分,由所属辅导员组织考核;功能性党(团)支部书记加4-8分,其他支委加3-6分,由书院党建思政中心组织考核。鼓励调动更多学生协同做好公共服务。书院社团主要负责人加6-12分,社团负责人加6-10分,社团部门负责人加4-8分,社团成员加1-3分,采用“基础分+绩效分”评价模式,绩效分按“优秀”30%、“良好”30%、“中等”20%、“合格”20%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加分,减去相应职务最高分,并按规定程序予以劝退。履职入社团不满一学期,不加基础分。承担书院主持、礼仪、服务保障等工作任务,主持人每次加2分,礼仪每次加1分,服务保障学期累计加0.5-10分。承担升降国旗任务,每人每次加2分。鼓励学生创作富有正能量的融媒体作品,在校外、校级、学院书院级公开媒体发稿,每篇分别加1分、0.5分、0.2分;学生使用微信、微博、抖音、B站等须遵守法规,不得发布涉意识形态、民族宗教、虚假信息、侵权抄袭等不当信息,若受到网络监管部门提示每次减5分。学生干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出现严重错误,每次减1-5分,达到所任职务加分最高分时,应予以辞退。学生干部在会议、集体活动等中迟到、早退每次减2分,无故缺勤每次减5分,迟到、早退≥3次,缺勤≥2次以上,按“不合格”处理。班级负责考勤人员,规定时间如实提交全部考勤结果,在任职考核加分基础上再加3分;不按规定时间如实提交考勤表每次减1分,≥3次未按要求、未按时提交考勤表,按“不合格”处理。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中存在失误、违规操作等,由书院团委二课管理服务部出具名单,根据情况减1-10分。团(班)委干部,不按要求组织主题团日活动,不按时录入主题团日活动信息等,每次扣2分。

责任部门:书院各部门,团委、学生会

四、其他事宜

(一)参军入伍、休学学生未在校期间暂停综合测评核算,复(入)学后到新班级由评定小组按“一生一议”方式组织评定,本着鼓励参军入伍和人本原则,避免因学业中断导致测评成绩出现较大波动。

(二)各类加减分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特殊情况由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同一凭证不累计加分;如尚未取得证书,可凭公示文件(盖章有效)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除按纪律处分对应减分外,再按对应加分项的3倍予以减分。

(三)若班级(专业)学生课外教育最高分≤100分,按实际分数计。若班级(专业)学生课外教育最高分>100分,将课外教育分进行折算,最终课外教育分=(个人原始成绩÷班级/专业最高分)×100,保留两位小数点。总分为负值,按零分计算。

(四)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