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学业进步奖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以“认可进步、激励成长”为核心,通过表彰2024-2025学年在学业上实现显著突破的学生(含挂科门数减少、专业排名提升等),传递“每一份努力都有价值,每一点进步都值得肯定”的学风导向,引导更多学生树立积极的学习态度,主动克服学业困难,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评选对象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且2024-2025学年在校正常学习,无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与纪律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书院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2024-2025学年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含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
2.学业进步核心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
挂科改善类:2023-2024学年有课程挂科,2024-2025学年挂科门数较上一学年减少2门及以上(如:上一学年挂3门,本学年挂1门及以下);或2023-2024学年有挂科,2024-2025 学年实现“零挂科”;
排名提升类:以专业平均分排名为依据(按教务系统统计数据),2024-2025 学年专业排名较2023-2024学年提升20% 及以上;
3.学习态度:2024-2025学年学习主动性强,无迟到、早退、旷课记录,课堂表现良好(可附任课教师评价或班级学习委员证明);
4.材料要求:需提交能体现学业进步的相关证明(如两学年成绩单、学习计划或反思报告等)。
四、评选流程
1.自主申报(即日起至12月6日):
l 符合条件的同学登录书院官网下载《鼎新书院学业进步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进步情况说明,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l 将申报表(签字扫描版或电子版)、2023-2024学年与 2024-2025学年成绩单(需盖章)、其他补充材料(如学习计划、任课教师推荐意见等)打包,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学业进步奖-姓名 -学号-专业-年级”(例:学业进步奖-李四-2023XXXX-化学-2023-级)。
2.资格审核(12月7日-12月 10日):
3.书院评审(12月11日-12月13日):
4.公示表彰(12月14日前):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若存在伪造成绩单、虚构学习经历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资格,且1学年内不得参与书院任何评优活动;
2.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缺失(如未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或邮件命名不规范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3.评选过程全程公开透明,评选工作组需记录评审细节(如评分表、评议意见),存档备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
202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