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推荐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2026〕58号)要求及《机械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化学化工学院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宁夏大学鼎新书院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附加项目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生自愿申请,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初审,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申请学生附加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9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书院负责教师。
联系人及电话:
书院副院长 陶佳玲 13519299708
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李 力 15595013399
附件:1.《鼎新书院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附加分》
2.《机械工程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3.《化学化工学院202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4.《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5.《宁夏大学鼎新书院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附加项目考核办法(试行)》
宁夏大学鼎新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