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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申请办理流程

阅读次数:  次 日期:2025-03-25

休学办理流程:
1.
学生填写《宁夏大学学生休学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学生本人在申请表内写明申请休学原因,并和家长(监护人)手写签名,按要求附疾病诊断证明等佐证材料;

3.必须附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空白处手写“知道XXX同学休学事宜,同意申请休学,落款签名、日期、联系方式”;

4.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或鼎新书院副院长审批:

机械工程学院李宏燕副院长(贺兰山校区致远楼1200951-2062978

化学化工学院张鹏飞院长(文萃校区化工学院楼204

材料与新能源学院王海龙副院长(贺兰山校区科技楼A3100951-2062126

鼎新书院副院长陶佳玲(文萃校区鼎新书院102室,0951-2062412)。

5.校医院或心理中心审批(休学创业该栏不用审批)

校医院:怀远校区宁大幼儿园对面

校心理中心:贺兰山校区文荟楼3

6.教学运行保障部审批:贺兰山校区文贺楼一楼(笃行楼东侧)

7.本科生院审批并出具休学通知单一式三份(本人、书院、教学运行保障部各一份):德勤楼7701室(招生与学籍管理办公室,0951-2061897)。

8.将休学通知单“书院留存”交至书院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鼎新书院101室)。

9.办理退宿、退费后离校(也可保留转入复学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