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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夏大学202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阅读次数:  次 日期:2024-06-13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宁夏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实践育人成效。切实发挥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作用,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引领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宁夏大学2024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奏响时代强音—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活动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原则上大一年级学生均应参与实践活动,大二年级学生入校后社会实践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在宁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书院团委设立工作组细化执行各项工作。

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2月

实践方向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团。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和引导学生将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相贯通,努力掌握这一科学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第一、二卷)等内容,面向基层群众和青少年群体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接地气的宣传宣讲。

2.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团。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组织青年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开展仪式教育、学习体验、调查研究等,深刻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树立爱党报国信念、担当时代使命责任。

3.中华文化传承团。组织青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通过广泛开展和参与非遗展演、文物保护、艺术创作、展馆参观等实践活动,领会“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增强历史自信、文化自信。

4.乡村振兴促进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精神,组织青年学生深入乡村特别是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运用专业知识开展科技支农以及卫生医疗、基层治理、生态环保等活动。鼓励通过在基层团组织兼职等方式,引导学生关注乡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

5.基层服务践行团。组织青年学生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在基层一线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广泛开展科技推广、健康义诊、教育帮扶、法治宣讲、金融普及、环境保护、粮食节约等特色实践服务。

6.民族团结实践团。组织在内地学习的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学生就近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主题实践,组织内地学生到民族地区开展“大国边疆 青春聚力”主题实践,通过生产劳动、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结对交流等,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除全国层面组建重点团队,鼓励支持组建校级等重点团队。重点团队需完成“五个一”实践任务,即办好一件惠民实事、进行一场主题宣讲、开展一次结对共建、提出一项务实建议、撰写一份调研报告。全国层面对优秀组织、团队、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组织开展“三下乡”调研报告和实践故事征集、“镜头中的三下乡”线上宣传等活动。

六、专项活动

鼓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团中央、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司、自治区团委等组织开展的各类社会实践。

1.2024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以团中央下发为准,可参考《2023年团中央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专项方案汇总》《2024年全国大学生“乡村振兴青春笃行”计划》(附件5、附件6)。

2.2024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可参见《关于开展2024年“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附件7)的相关要求。

3.2024年全区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按照“团中央统一规划、自治区团委统筹指导、地市级和县级团委自主实施、高校团委宣传动员”及“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县级团委的关键作用,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搭建在外学子与家乡常态化联系的实践桥梁。

4.大学生“青春社区”实践计划。根据团中央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指引,组织发动不少于50%的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等学生组织,就近就便同城乡社区常态化、长效化结对、报到。开展校地共建及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工作,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工作。

七、项目管理

(一)实践形式

1.团队实践。实践团队自行组队,可采取项目组团、班级组团、支部组团、社团组团、兴趣组团等多种方式自由组团,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生源地相同的学生就近就便组队,鼓励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学生团队实践,组建的团队须明确唯一申报单位。每支实践团队人数5—10人,配备1—2名指导教师。立项公布后,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排序不得变更,同一名同学不得同时负责或参与两项社会实践活动,一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不超过3支社会实践团队。

2.个人实践。按照学生自主报名参加的形式,利用“返家乡”“扬帆计划”等各级各类团组织平台资源,利用家乡资源创造的条件,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开展政务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充分感受新时代十年的历史性变革,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服务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提升社会化技能,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时间安排

1.发动报名(即日起至6月19日)。各团委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参与202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按时完成项目申报书填写、第二课堂信息系统申报等基础性工作。

2.立项申报(6月下旬)。实践队长填写《宁夏大学202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1)、《宁夏大学202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6月19日12:00前报送至书院团委。

3.立项评审(6月下旬)。各书院团委根据《2024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项目数一览表》(附件3),牵头组建社会实践工作组,负责配合校团委做好本书院社会实践的具体管理和教辅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书院社会实践工作组组建要求及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组织开展立项评审,并将最终评审结果,立项汇总表(附件2)于6月24日12: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xdxtwyouth@163.com,纸质版加盖书院团委公章报送至团委109室。

4.行前培训(6月下旬至7月初)。全体实践成员参与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行前培训,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准备工作。

5.活动实施(7月至8月)。全体实践成员在自觉做好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安全有序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6.总结表彰(9月)。学校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并推荐参评省市级、国家级相关表彰。

7.宣传推广(10月至12月)。各单位通过总结分享会、实践成果展等形式,对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和工作案例进行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实践的影响力。